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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0-03-12 | 點閱數: 334

說明:

一、申請項目符合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資格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教育局的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補助。

二、若已有富邦助學金者,請優先使用富邦助學金繳納各項費用。

三、申請項目以同一學期的費用為主。

四、期初收件日期至109/3/20(週五)止,班上如有需要補助的學生,煩請導師協助提出申請。

五、申請表及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