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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0-03-27 | 點閱數: 319

主旨: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支薪事宜說明如下:
(一)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二)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