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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貞慧 - 一般公告 | 2020-04-13 | 點閱數: 451

主旨:有關本署「109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綜(二)字第1090036099A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爰擬訂本選拔實施計畫(如附件),以達激勵優質教師及凝聚績優團隊向心力。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立及私立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10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方式: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每組分別推薦1至5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2、自行報名:
(1)本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四)時程: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截止。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5項次予以評分。
(六)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一紙,得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
2、經評選獲特優之團隊另由本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請貴局(府)推薦或自行報名者,即日起至109年6月15日(星期一)截止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署委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一)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3館3樓。
(二)收件者: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
(三)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