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09年4月15日墨仙字第1090002號函轉知。
檢附該會「急難救助金」及「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方案」實施辦法各1份。
如有疑義及未盡相關事宜請電話該會承辦人江宛育社工員;電話(02-2777-4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