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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0-10-12 | 點閱數: 147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10月6日藝視字第1090003078號函辦理。
二、旨揭組別,日後若經決賽評審委員評審擇優之作品,其參賽者應參加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旨案簡章及比賽要點可逕自至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