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9年12月1日移署移字第1090125450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09)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四、本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3月
五、「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預計自110年2月22日至同年3月31日止)開放,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及寄送申報相關資料,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未竟資訊,請逕洽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