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49619A號函辦理。
二、倘有意申辦旨揭計畫,務請於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前填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並於核章後函報本局,電子檔另請同步寄送dxtongjay@gmail.com,俾憑辦理計畫報送事宜,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