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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學習歷程 | 2020-12-22 | 點閱數: 373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辦理。

二、為讓學生能更完整呈現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使其內容更具完整性,使影音檔案及照片有較佳之解析度,並兼顧將來作為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備審資料之品質期待,爰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學生得上傳「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文件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4MB,影音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10MB。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建置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格式第2版規定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