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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1-05 | 點閱數: 210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事件通報表(交通意外事件)辦理。
二、據上開通報資訊表,近期發生國中學生因無照駕駛機車而與汽車相撞或自撞致嚴重意外者。請加強相關教育宣導並於文到後1週內提出相關防制作為。
三、請貴校積極教育宣導學生勿有上開違規行為,並教育學生務必於法定年齡及具備相關完整騎乘技能暨取得機車駕照後,始能騎乘上路並遵守交通規則規範等,以確保行的安全。
四、相關宣導教材可至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教材與文宣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