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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楊介仲 - 一般公告 | 2021-02-01 | 點閱數: 161
說明:
一、本賽事已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90040282號函核備在案。
二、因為新冠肺炎國內疫情嚴峻,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依據高雄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57次應變會議「停辦市外500人、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決議辦理,於110年1月29日函知本會無法出借場地(高市運設字第11030123600號函)。故取消賽事辦理。
三、本會將採取全額退費。
四、此賽事為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之資格賽,本會取消辦理但仍保留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報名資格以確保選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