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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教師研習 | 2021-02-03 | 點閱數: 28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8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13306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教育部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0年6月30日(郵戳為憑)以前申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三、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相關申請文件寄件地址變更為「10843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90號7樓」,相關問題請洽教育部委辦團隊育成環保有限公司張先生,電話:(02)2388-0518分機188。
四、檢附公告說明、修正「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書」及「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申請書」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