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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一般公告 | 2021-02-17 | 點閱數: 220

說明:

一、依據學生自治幹部訓練實施作法辦理。

二、訓練時間:國中部110年2月22日第二節、高中部110年2月24日第四節。

三、訓練時間與地點如附件

四、請班上各幹部先至活動中心集合,再由服務人員統一帶至各訓練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