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110年1月19日南一中(教)字第1100000569號諒達。 二、本推動中心自110年1月至110年6月止,分別於高雄市立前鎮高級中學、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辦理旨揭系列工作坊,實施計畫如附件,懇請各校再次協助轉知相關研習資訊。 三、建請各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並協助處理課務,相關經費請由各校自行負擔。 四、本推動中心每場次可補助一名離島教師往返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相關經費由本推動中心計畫項下支應,請不吝與本推動中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