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28727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宜,請逕與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張小姐聯絡,電話:(02)25317575;傳真:(02)25677585;E-mail:napf@ms29.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