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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中三升學 | 2019-09-07 | 點閱數: 486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2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97404F號函辦理。
二、修正要點適用於自109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修正要點對照表已發至班上,請同學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