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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貞慧 - 一般公告 | 2021-05-13 | 點閱數: 189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110年起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演說及客家語演說學生組改為「情境式演說」,並增列原住民族語學生組「情境式演說」。

(二)原住民族語演說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題目調整為當場親手抽定,不事先公布。

(三)閩南語及客家語朗讀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現場抽題,不事先公布題稿,朗讀篇目將於競賽員登臺前32分鐘,當場親手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