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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獎助學金 | 2019-09-17 | 點閱數: 293

旨揭餐費補助含就讀日間部、夜間部或進修學校學生,補助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持有該市「低收入戶卡」,就
讀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含夜間部或進修學校),於法定修業年限內且實際到校上課學生;就讀夜間部或補校者須為民國90年8月30日以後出生開學未滿19
足歲之學生。
(二)補助額度:每名學生每上課日補助55元,本學期上課日計99日(108/8/30-109/1/20),合計每人補助5,445元。
(三)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請於108年9月25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