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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李昀 - 一般公告 | 2021-08-27 | 點閱數: 452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之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
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5
條第2項,及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4條第4款規定辦
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
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前
項班級導師,有優先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權利與義
務」。
三、為提升本市班級導師特教知能,110學年度各校(園)班上有
特殊教育學生之普通班導師,請依學生障礙類別,於110年
9月30日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參加研習。

四、課程修習完畢,時數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併入特
教研習時數,最後匯至全國教師進修網。
五、數位課程研習操作步驟:

        1.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2.在首頁的搜尋欄右側的欄框中,點選班級所屬特教學生障礙類別相關

          課程或資訊。例如: 課程名稱、關鍵字標籤...等等,再輸入關鍵字搜

          尋,瀏覽相關課程進行修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