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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吳雅雯 - 獎助學金 | 2021-09-06 | 點閱數: 188
申請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受理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9月1日府教學字第1103717541號。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請參閱該府原函,如有旨揭獎學金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府獎學金簡淑玲承辦人(電話:03-5518101分機2886)。
三、檢送旨揭原函、實施辦法及報名表件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