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對象: (一)各縣市現任教於高級中等學校之合格教師或有志推動防毒教育之退休教師。 (二)各縣市有志推動防毒教育之家長志工。 (三)教育部各縣市聯絡處及現任職於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官或學務創新人力。
有意願報名者,請洽學務處吳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