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使各級學校開學延後,故延後本繪畫比賽收件日期至110年10月18日止。 二、旨揭繪畫比賽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4個組別各增列佳作5名(每組佳作各10名)以鼓勵學生踴躍參與。 三、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建請各校本權責給予特優作品指導老師嘉獎2次,優等及佳作作品指導老師給予嘉獎1次,每位學生以1位指導老師為限,每位老師最多給予2次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