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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106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6日新北教人字第111049625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新北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