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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黃志燻 - 一般公告 | 2022-04-20 | 點閱數: 193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函

主旨:為宣導國稅相關推廣政策,惠請貴單位協助安排以跑馬燈、電子螢幕或網站等多元行銷管道宣導說明一所列稅務訊息18則,協助推廣稅政之誼,謹致謝忱,請查照。
說明:
一、刊登資料如下:
(一)110年起個人交易未上市櫃股票所得恢復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請依規定申報。
(二)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111年4月28日至5月31日可至稅務入口網查詢110年度所得資料。
(三)111年5月臨櫃報稅或查調所得【先預約】,避免群聚防疫更安心。
(四)國稅局自111年4月25日及28日起分別提供查調所得及輔導報稅預約取號服務。
(五)111年4月25日起寄發110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書,請多用試算服務完成申報。
(六)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得調增110年度所得稅適用費用標準。
(七)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手機及網路報稅好便利。
(八)使用手機申報綜所稅,可線上編修資料,並可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九)111年4月28日起可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網路報稅的查詢碼。
(十)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19.2萬元,111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十一)111年4月25日起可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TW FidO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稅額試算繳納單繳稅。
(十二)110年度綜所稅申報新增衛福部核發的醫事人員憑證為通行碼,可至系統查詢資料及辦理申報。
(十三)110年度綜所稅申報可利用行動電話認證機制,快速登入報稅系統辦理申報。
(十四)110年度綜所稅可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申請取得扶養親屬的查詢碼辦理申報。
(十五)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施行。
(十六)111年元旦起符合一定條件遺產稅案件,可申請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十七)111年元旦起以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小額中獎統一發票,不予給獎。
(十八)國稅局智能客服「國稅小幫手」新上線,提供24小時線上稅務諮詢服務。
二、宣導期間:一(一)~(三)請刊登至5月31日,其餘請自即日起至下次刊載日止。
三、為完整呈現稅務宣導成效,請將宣導照片傳送至電子信箱:ND09726@ntbsa.gov.tw。
四、承蒙鼎力協助,至紉公誼,謹申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