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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志燻 - 一般公告 | 2022-04-26 | 點閱數: 388

大灣高中教師任課班級居家學習方式回覆表單:https://reurl.cc/XjeK9E
公文:南市教專字第1110537797號
主旨:因應教育部發布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台南市教育局簡化「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暫停實體課程學生學習與評量處理原則」(如附件1),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52438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央防疫政策滾動修正,本局秉持超前部署之原則,為減輕各校行政負擔,修正旨揭處理原則如下:
(一)「停課」統一修正為「暫停實體課程」。
(二)暫停實體課程前:請貴校先行規劃旨揭原則之「暫停實體課程期間學生居家學習方式一覽表」(如附表)完成核章後送本局備查,並由學校向親師生說明,同時公告於貴校自主學習專區周知。
(三)暫停實體課程期間:校長召開學習應變小組會議,確認學校或班級暫停實體課程期間學生居家各領域學習規劃是否須調整,完成確認後公告於學校網頁線上自主學習專區,並確認家長知悉。
三、關於學生居家學習品質,提醒貴校如下:
(一)本局成立「線上教學諮詢團隊」,各校如有任何諮詢事項,請電詢本局新課綱專案辦公室(電話:06-2986202)。為利持續提升教師線上教學品質,彙編各領域線上教學策略(如附件2、3),請各校參採使用。更多詳細資訊請上本局「線上自主學習專區」(https://hlearning.tn.edu.tw/index.php)查詢。
(二)貴校恢復實體課程後,仍應針對線上教學期間之進度進行重點提示與檢核學生學習成效,以維護學習品質。
四、請各校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將「暫停實體課程期間學生居家學習方式一覽表」(如附表)核章後,掃描成PDF檔上傳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1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