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主旨:為推動道路安全業務,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請貴單位惠予安排所屬電子螢幕(如LED、公車候車亭跑馬燈等)、資訊可變號誌(CMS)、官方網站、Facebook粉絲頁或所屬APP資訊平台協助進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宣導主題:「行車用路不超速、不逼車,不逞一時快,方能長久平安」。 二、檢附「安全駕駛」宣導圖乙式,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 三、宣導時間:即日起至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