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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26 | 點閱數: 160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2日教學字第1111001111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方式: 111年10月3日(星期一)前函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學管科承辦人(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B棟6樓,電話:03-5518101#2886),信封請加註「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