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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8-31 | 點閱數: 99

一、依據「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辦理。

二、本次助學金請於本年9月25日前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表件提出申請。

三、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助學金。

四、有與本學金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