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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9 | 點閱數: 174
主旨:檢送行政院修正「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 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 一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4 年 10 月 28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40050339 號函 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好消息 資訊組長 - 榮譽榜 | 2015-11-05 | 點閱數: 369
恭喜本校三年級學生張瑞丰、許苡宣二位小朋友通過 104 年度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5 | 點閱數: 324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考績(成)丙等事件之 救濟程序,自民國 104 年 10 月 7 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4 年 10 月 28 日公保字第 1041060456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對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事件,既 於其晉敘陞遷等服公職權利有重大影響,而得提起行政訴 訟,則保訓會歷來所認應依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 即不再援用,自 104 年 10 月 7 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俾 使考績(成)考列丙等之受考人得以提起司法救濟。爰請 各機關(構)於受理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時,勿再 依申訴程序...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5 | 點閱數: 271
主旨:現職公務人員曾任鄉長期間涉案遭解除職務者,該段曾任 鄉長年資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民國 104 年 9 月 23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40435659 號書 函、同年月 16 日內授中民字第 1040434638 號函轉來宜蘭縣 礁溪鄉公所同年月 11 日礁鄉人字第 1040015282 號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及第 21 條規 定,合於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者,係以擔任行政機關 、軍職、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編制內有給專任職員,以及 其他業經本部核處得以併計年資,並經相關權責單位覈實 出具證明且未曾領取退離給與者為限;其中屬於退撫新制 ...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5 | 點閱數: 275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案經權責機關審 定後,機關依規定致贈紀念品,以其贈與契約已成立,縱 事後該公務人員於退休生效日前亡故,倘無得撤銷贈與契 約之法定事由,尚無須繳回,請 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0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0 255 號函轉准法務部 104 年 10 月 2 日法律字第 10403512380 號 書函辦理,檢附前揭函影本一份。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5 | 點閱數: 232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 輔助費用,於行政程序法 102 年 5 月 24 日修正生效日前,應 適用 5 年之請求權消滅時效,自 102 年 5 月 24 日(含該日) 起適用新法,其時效尚未完成者,已進行之時效期間不受 影響,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 10 年,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10 月 23 日公地保字 第 1040014106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5 | 點閱數: 244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 輔助費用,於行政程序法 102 年 5 月 24 日修正生效日前,應 適用 5 年之請求權消滅時效,自 102 年 5 月 24 日(含該日) 起適用新法,其時效尚未完成者,已進行之時效期間不受 影響,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 10 年,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10 月 23 日公地保字 第 1040014106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活動 訪客 - 教務處 | 2015-11-05 | 點閱數: 416
說明: 一、音樂會由本校駐校藝術家羅芳華博士、通識中心王雪萍助理教授及金鐘獎閱讀推手劉清彥老師聯合演出,冀望藉由精湛鋼琴演奏與繪本說故事方式,為大家帶來一場結合真實人生與繪本朗讀的音樂故事分享會,呈現玫瑰奶奶在台灣的人生故事。 二、音樂會辦理時間: 2015 年 11 月 15 日(星期日)。 三、音樂會辦理地點:台南文化中心演藝廳。 四、音樂會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3 | 點閱數: 259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 輔助費用,於行政程序法 102 年 5 月 24 日修正生效日前,應 適用 5 年之請求權消滅時效,自 102 年 5 月 24 日(含該日) 起適用新法,其時效尚未完成者,已進行之時效期間不受 影響,接續計算其時效期間合計為 10 年,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10 月 23 日公地保字 第 1040014106 號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3 | 點閱數: 300
主旨:為培養正當休閒活動,鼓勵員工文藝創作以砥礪身心,提 昇人文素養,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本府訂於 105 年 2 月 24 日(三)至 105 年 3 月 8 日(二)假國立臺南生活美學 館第三展覽室舉辦公教美展,邀請同仁、眷屬及退休人員 踴躍創作參展,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美展參展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及水彩等四類, 請鼓勵同仁依所附美展簡章,精選創意作品參展。 二、各類送展作品請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二)前彙送本府人事 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 3 份,並請 詳加描述作品介紹(含英文介紹)及創作心得,以利美展 期間導覽參考使用(未填寫英文介紹者,則授權由本...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1-03 | 點閱數: 237
主旨:公務人員之配偶請領撫慰金之權利,若確係因犯罪所衍生 之法益,基於公序良俗、社會公平正義之維護,該配偶應 不具請領撫慰金之權利;惟對於遺族殺害公務人員不得請 領公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及撫卹金規定,均以「故意」犯 罪為認定要件,有關亡故退休公務人員之配偶因過失致該 退休公務人員死亡者,仍得准其申領撫慰金,請查照。 擬辦: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10 月 20 日部退二字第 104 403012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2015-10-26 14:36:
訪客 - 學務處 | 2015-11-02 | 點閱數: 359
說明: 一、旨揭展示主要展出內容為教育部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計畫本(104)年度推動成果、全國能源科技創意實作競賽與教案設計競賽得獎作品,以及「節能」、「綠能」、「儲能」等能源科技主題互動式體驗活動。 二、活動展示日期、地點如下:        本年 11 月 7 日至 15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假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B1F 第四特展廳及中庭舉行。 三、展示會場安排主辦單位及計畫項下各參展中心提供之能源科技教具,可供觀眾現場操作體驗,歡迎各級學校師生踴躍前往參觀。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張簡依慧小姐,電...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5-11-02 | 點閱數: 329
說明: 一、為深耕閱讀並推廣市府製播「非讀 BOOK 臺南愛讀冊」電視讀書會節目,特辦理本次活動,獲勝隊伍可獲得獎狀乙紙及獎學金一萬元。 二、為推展本活動,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參加,活動辦法詳如附件活動簡章。 三、活動聯絡人:臺南市立圖書館推廣組吳靜宜小姐 (06)2255146 分機 125 。  
好消息 訪客 - 榮譽榜 | 2015-10-29 | 點閱數: 374
104 年度高中以下學校推動家庭教育考核評鑑 本校榮獲全市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