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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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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辦理「六十週年慶暨紫薇花祭」活動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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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13 | 點閱數: 453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 心)於 105 年 7 月 6 日起辦理「六十週年慶暨紫薇花祭」活動 ,請查照並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5 年 6 月 3 日 研輔字第 1053050437 號函辦理。 二、本(105)年係研習中心成立屆滿六十週年,旨揭活動訂於 同年 7 月 6 日(星期三)至同年月 12 日(星期二)辦理,活動期 間辦理地方治理實務論壇、中興學術文化講座、策略聯盟 同盟會、接受委託辦理訓練說明會、詠晴音樂會及特色教 學靜態展等訓練相關活動,請依業務性質薦派相關人員參 加。 三、研習中心除前開訓練活動外,並將辦理六十週年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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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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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13 | 點閱數: 359
主旨:配合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 請於本( 105 )年 6 月 15 日前至該學院網站推薦 106 年度公 務人員「每月一書」優良圖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5 年 6 月 4 日國院數字第 10508001242 號 函辦理。 二、該學院為因應終身學習潮流,提倡公務人員養成閱讀好書 之習慣,爰自民國 91 年起開辦「每月一書」活動,將各方 推薦之優良書目函知公務人員作為閱讀參考,並於 94 年起 依據前開計畫辦理導讀會及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等活動。 三、為辦理「每月一書」遴選,敬請推薦適合公務人員閱讀之 圖書。推薦之圖書須為近 3 年內(自 102 年 7 月起至 105 年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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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申請延長病 假前所請事假期間得否視同「病假」,並由學校核支代課 鐘點費疑義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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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13 | 點閱數: 1001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申請延長病 假前所請事假期間得否視同「病假」,並由學校核支代課 鐘點費疑義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50006022 號函 辦理。 二、查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因疾病或經醫 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 學年准給 28 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並依下 列規定辦理:......(二)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 胎經醫師診斷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 、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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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協助方案」相關資料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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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07 | 點閱數: 298
市府為發現並協助同仁解決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力行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提供市府製作之市府員工協助方案簡報俾同仁有更深了解,除了於同仁情緒低落需轉介諮商心理師諮商輔導時給予每年每人得申請 4 小時之諮商鐘點費外(向本室申請),另於「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提供法律、醫療、理財、心理、幼兒教育及別世安息等諮詢服務專線,請同仁參閱並多加利用。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5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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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03 | 點閱數: 381
主旨:端午佳節將至,為維護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廉政形象,檢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如附件),惠請加強宣導所屬,提升「拒收餽贈、拒絕邀宴、杜絕關說」之觀念,並落實登錄備查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度廉政宣導執行計畫」及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105 年 5 月 1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50496194 號函辦理。 二、請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學校參考、運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 105 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一),以口頭、網頁、跑馬燈、製作標語、海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同仁、家長、民眾,積極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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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4年度決算業已公告於該會網站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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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03 | 點閱數: 433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104 年度決算業已公告於該會網站 及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05 年 5 月 27 日台管 主字第 1051238047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 條之1條文,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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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6-03 | 點閱數: 800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以下簡稱退休法)第 21 條、第 23 條及第 24 條之 1 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修正公布,請 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5 月 19 日部退三字第 1054105319 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 105 年 5 月 11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4001 1 號總統令公布,其修正施行日為 105 年 5 月 13 日;依修正 後條文規定,各機關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清查不得受理之資遣及退休申請案部分:依本次新修正 退休法第 21 條第 1 項增訂第 5 款及第 6 款規定,公務人員 如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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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 之生效日期疑義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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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6 | 點閱數: 603
主旨:有關貴局函詢本部 104 年 9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191 25 號函釋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 之生效日期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5 年 4 月 8 日高市教人字第 10532074200 號函。 二、查本部 104 年 9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19125 號函釋略 以,教師職前曾任「建教合作計畫按月支薪專任助理人員 」、「行政機關按月支薪臨時人員」及「充實行政人力按 月支薪約用人員」等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計算 ,請本於權責,參酌銓敘部 102 年 4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23 716582 號書函規定,並查明個案事實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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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比照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 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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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6 | 點閱數: 401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比照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 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5 年 5 月 18 日公訓字第 1052160447 號函辦理。 二、按銓敘部 82 年 7 月 9 日 82 台華法一字第 0868706 號函釋,公 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宜視為服務法所稱之公 務員。現服務法主管機關銓敘部雖以 105 年 5 月 3 日部法一字 第 10541015751 號令(本府 105 年 5 月 5 日府人考字第 105038 3665 號函諒達),停止適用該部 82 年 7 月 9 日上開函。惟以 考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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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 條文修正案,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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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6 | 點閱數: 361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 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05 年 5 月 4 日修正發布並 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 105 年 5 月 4 日考臺組貳二字第 10500002391 號令辦 理。 二、檢送考試院前開 105 年 5 月 4 日令、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條 文各 1 份(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 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
法規動態項下)。 三、配合本次退休法施行細則增訂第 27 條第 4 項規定,針對不 願填寫資遣事實表者,修正「公務人員資遣事實表【服務 機關代填】」,並自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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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採計職前曾任馬來西亞獨立中學專任 教師年資提敘薪級一案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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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6 | 點閱數: 371
主旨: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採計職前曾任馬來西亞獨立中學專任 教師年資提敘薪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5 月 2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50059676A 號 函辦理。 二、茲為鼓勵儲備教師至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並協助當地 推廣華文教育,自即日起,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馬來 西亞獨立中學專任教師之年資,倘任教時具有合格教師證 書、與現職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得每滿一年 提敘一級,並受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三、另以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並未建立與我國公立學校一致之薪 級制度,爰有關任教馬來西亞獨立中學年資等級相當之認 定,應參照教師待遇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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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 優惠方案承作廠商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105年5至 6月份推出「『創造快樂幸福的密碼』上誼全書系書展」 專屬優惠活動訊息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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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6 | 點閱數: 292
主旨:為鼓勵終身學習,提倡閱讀風氣,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 優惠方案承作廠商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 5 至 6 月份推出「『創造快樂幸福的密碼』上誼全書系書展」 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5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 251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因公撫卹申請 案審定流程,改採2階段方式辦理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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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3 | 點閱數: 403
主旨: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第 32 條、第 34 條修正條 文,業經考試院於民國 105 年 5 月 4 日發布,請查照配合辦 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5 月 12 日部退四字第 1054 102629 號函辦理。 二、銓敘部為改善「現行因公撫卹案件須耗時查證,致延宕遺 族撫卹金發給」之缺失,俾收及時照護遺族之目的,修正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針對受理因公撫卹申請 案審定流程,改採 2 階段方式辦理;其第 1 階段係由銓敘部 先按病故或意外給卹標準審定,由支給機關或服務機關本 權責依前揭先行審定之標準發給撫卹金;第 2 階段則會俟 銓敘部依規定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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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 之生效日期疑義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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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3 | 點閱數: 336
主旨:有關貴局函詢本部 104 年 9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191 25 號函釋教師職前曾任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案 之生效日期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5 年 4 月 8 日高市教人字第 10532074200 號函。 二、查本部 104 年 9 月 23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119125 號函釋略 以,教師職前曾任「建教合作計畫按月支薪專任助理人員 」、「行政機關按月支薪臨時人員」及「充實行政人力按 月支薪約用人員」等臨時人員年資得否併計休假年資計算 ,請本於權責,參酌銓敘部 102 年 4 月 11 日部法二字第 1023 716582 號書函規定,並查明個案事實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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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等12大類服務於政府 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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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16-05-23 | 點閱數: 715
主旨:銓敘部令,自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始任公務人員者,曾 任所列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等 12 大類服務於政府 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公務人員於 106 年 1 月 1 日前已依原規定核定有案之休假年 資仍予維持,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5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0422 8 號令副本辦理。 二、旨揭所列 12 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為 : (一)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之年資。 (二)政務人員年資。 (三)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年資。 (四)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分之年資。 (五)公立訓練、矯正機構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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