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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382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臺中 市國小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轉知貴校所屬教師,如欲 申請 104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 臺中市服務者,宜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28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4002 9619 號函辦理。 二、經由 104 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臺中市之國 小專任輔導教師,應實際服務滿 5 年以上始得申請轉任校內 其他類別教師。 三、經由 104 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臺中市之國 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應擔任英語專長教學,且不得轉任 校其他類別教師。另臺中市分別於大安區大安國...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314
主旨:惠請各校利用學校晨會、校務會議等集會場合,加強宣導 「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避免收受家長致贈之禮( 物)品,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 範」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二、鑑於學校教師對學生成績具有考核權利,為避免因收禮( 物)品行為致學生家長質疑教學差別待遇,請加強宣導旨 揭規定,以樹立教師良好身教形象,避免衍生後遺。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政風室 2015-04-28 14:42: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616
主旨: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 等 9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詳如說明,請貴校轉知所 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 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72350 號函 辦理。 二、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隙頂國小草山分校 、南靖國小靖西分校及太平國小龍眼分校等 4 校辦理自發性 轉型(裁併)。 三、嘉義縣 104 學年度太平國小、太興國小、豐山國小、仁和 國小及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5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1 | 點閱數: 360
主旨:函轉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國民小學安山分校自 104 學年度起 將整併至同安國民小學,請欲參加 104 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 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彰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7 日府教學字第 1040131934 號函 辦理(如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969
標題: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參與 104 年市內介聘教師於 104 年 5 月 5 日前至指定網站填報資料   一、本市 104 年度市內介聘系統(http://match.tn.edu.tw/)業已於 10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啟用,預訂開放至 104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參與 104 年市內介聘教師務必於 104 年 5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上網填寫積分,並完成人事人員審查(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當日不接受申請),請各校人事人員務必協助轉知擬申請市內介聘調動教師,另互調、多角調、參加建議兼主任教師介聘(第二次市內介聘 7 月...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394
主旨:函轉台中市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近兩年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部分教師超額情形,敬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參加縣(市)外介聘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4 月 24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40029041 號函辦理。 二、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學前教育階段:西區忠孝國小附設幼兒園、清水區清水國小附設幼兒園。 (二)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北屯區北屯國小、大里區塗城國小、霧峰區霧峰國小、大安區大安國小。 (三)國中教育階段:烏日區烏日國中、沙鹿區公明國中、東勢區東新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 &nb...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392
主旨:考選部為拔擢更多適格之優秀人才進入公務體系,請本府 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協助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 (跑馬燈)及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宣導「104 年公務人 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及 10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 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04 年 4 月 23 日選秘一字第 1041100250 號函辦理 。 二、有關旨揭考試報名訊息,請各級機關學校協助自 104 年 5 月 1 日至 14 日登載考試報名訊息,宣導內容請參照附件。 三、檢附考選部請協助登載公共電子看板訊息 1 則。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413
主旨:有關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 業至本縣之教師相關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教師,請 查照 。 說明: 一、依據本縣東和國中 104 年 4 月 15 日和中人字第 1040001300 號 函及本縣山峰國小 104 年 4 月 14 日雲峰人字第 1040001086 號 函辦理。 二、本縣於 104 年 3 月 27 日訂定發布本縣立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 ,並自發布日施行,部分學校將面臨整併之情形,倘成功 介聘至本縣學校之教師,該校倘因減班或整併致有超額情 形,將由本府優先辦理超額介聘,教師不得拒絕。 三、另經介聘至本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 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413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各直轄市及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教師 資深優良教師年資採計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3 月 3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40039474 號 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公布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 6 點:「下列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六)專任合格教師 於服務期間借調或支援行政機關,仍返校授課實際從事教 學工作者,其借調或支援期間之年資。」另依教育部 90 年 7 月 13 日台( 90 )人(二)字第 90095693 號書函:「查資深 優良教師之獎勵,以合格、專任及連續為主要條件。參酌 上開規定,合格教師如經借調擔任督學,以督學之工作性 ...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9 | 點閱數: 554
主旨:函轉嘉義縣政府有關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 等 9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教育計畫,詳如說明,請貴校轉知所 屬教師,如欲申請 104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 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8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72350 號函 辦理。 二、嘉義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隙頂國小草山分校 、南靖國小靖西分校及太平國小龍眼分校等 4 校辦理自發性 轉型(裁併)。 三、嘉義縣 104 學年度太平國小、太興國小、豐山國小、仁和 國小及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5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7 | 點閱數: 376
主旨:函轉福建省連江縣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中小(國小部)因 104 學年度預估將減班產生教師超額情形,請欲參加 104 年 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104 年 4 月 20 日連教學字第 10400158 20 號函辦理(如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7 | 點閱數: 261
主旨:函轉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融合教育校區國小部自 103 年 8 月 1 日起執行融合教育實驗退場計畫,請欲參加 104 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104 年 4 月 21 日竹大附小人字第 1041000183 號含辦理(如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7 | 點閱數: 436
主旨: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承作廠 商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本( 104 )年 4 月 15 日 至 5 月 15 日書展優惠活動(詳如書展電子宣傳 DM ),請 查 照並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4 月 15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3 1068 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節能減碳,相關訊息以電子宣傳 DM 方式發送,可以 e-mail 形式寄發給同仁,該檔案須用網路瀏覽軟體(如 IE 或 Chrome)開啟,即可連結書展介紹頁面。 三、申請加入本方案會員方式:請連至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 優惠方案專屬網站(http://www.taaze.tw/g...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3 | 點閱數: 303
主旨:函轉嘉義縣朴子市大同國民小學因 104 學年度預估將減班 產生教師超額情形,請欲參加 104 年度他縣市教師介聘之教 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 4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040067063 號函 辦理(如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23 | 點閱數: 296
主旨:函轉彰化縣政府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介聘乙案(如附 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40119843 號函 。 二、請貴校轉知所屬專任輔導教師如欲介聘至彰化縣,屆時將 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彰化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