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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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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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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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主旨:有關 貴校畢業典禮在校生上課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作息及各項活動之安排,應配合當年度學校課程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辦理畢業典禮當日,確實依課程計畫所訂,除畢業班級學生外,在校生於各領域節數上皆有安排課程進度,不可恣意停課;倘特殊情形於畢業典禮當日全校停課,應審慎考量是否達當學期學生實際上課日數,若未達當學期實際上課日數,需訂定補課機制,且事先與社(學)區家長充分溝通後實施。
三、本案業於相關會議中宣導多次,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