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28 條規定略以:「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二、 115 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國小應屆畢業生(相當於 102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3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學生);國小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 108 年 9 月 2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 日止出生之學生。
三、 115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普通班新生入學,請期程表所列時間至本市國中小新生登記報到系統進行線上登記及報到作業。
四、公立學校報到時間:
線上報到時間: 3 月 20 日(星期五) 9 時起至 3 月 28 日(星期六)中午 12 時止。
學校提供家長報到諮詢時間: 3 月 20 日及至 3 月 23 至 27 日(每日 9 時至 16 時)。
逾時未報到之家長,可於學校上班時間自行到校辦理報到。
五、其餘總量管制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私立學校等新生報到時程,請詳閱附件檔案。
六、本市 115 學年度國中小學區一覽表,請詳閱附件檔案。
七、如有需跨學區就讀者,請詳閱附件檔案新生分發入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