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紀念日及節日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
(一)農曆除夕及春節連假為1月23日(星期四)至1月29日(星期三):
1、農曆除夕(1月24日)為星期五,前一日(1月23日)功能性調整放假,為配合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期(1月11日)、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1月18日)及術科考試日程(2月1日和8日),爰於2月15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2、春節初一、初二適逢星期六、日,於1月28日(星期二)及1月29日(星期三)補假。
(二)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為4月2日(星期四)至4月5日(星期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4月4日)且逢星期六,於4月2日(星期四)補假、4月3日(星期五)放假。
(三)端午節連假為6月25日(星期四)至6月28日(星期日):端午節(6月25日)適逢星期四,6月26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6月2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四)中秋節連假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4日(星期日):中秋節(10月1日)適逢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9月26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五)國慶日連假為10月9日(星期五)至10月11日(星期日):國慶日(10月10日)適逢星期六,於10月9日(星期五)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