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南市衛疾字第 1060166701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本( 106 )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眾多,全國 10 月 1 日起凡 50 歲以上成人、高風險慢性病患、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 BMI 大於等於 30 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童、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 1-3 年級學生、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禽畜養殖及動物防疫人員等對象皆可接種流感疫苗。另外,本市提供 65 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 65 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
三、為維護本市市民健康,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如下: 50 歲以上成人、高風險慢性病患、重大傷病及罕見疾病患者、 BMI 大於等於 30 者、孕婦及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童、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 1-3 年級學生、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禽畜養殖及動物防疫人員等,請儘速至本市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另外,本市提供 65 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 65 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