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衛生局業以 110 年 7 月 12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21433A 號公告:「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公告臺南市美容美髮服務業因應疫情持續營運措施」,敬請轉知貴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7 月 13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21433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並協助宣導民眾應配合執行旨揭防疫措施及保持社交距離,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