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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玉彬 - 人事 | 2020-08-03 | 點閱數: 579

壹、依據:、教育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長期代理教師(編制外合理教師缺)正取 1 名,備取 2 名。聘期: 109/8/31-110/07/01 。

   二、補充說明:

         1、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2、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不予錄取,且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1. 公告時間: 109年 8 月 3 日(週一)至 109 年 8 月 14 日(週五)

二、方式:簡章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 http://www.tn.edu.tw/index.htm、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學甲國小網站https://www.sjaes.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tag_sn=1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1. 日期:採一次公告 3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jjps.dcs.tn.edu.tw )公告。如當次無人報名或錄取不足額,將於當日甄選後公告缺額。
  1. 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109 年 8 月 3 日(週一)至 109 年 8 月 10 日(週一)。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1. 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109 年 8 月 12 日(週三)。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2. 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109 年 8 月 14 日(週五)。

    每天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育英路 30號。電話: 06-7833220 轉 21

三、應繳交證件:【1~4須檢附正本並繳交影本,正本驗畢歸還。證件視報名資格需要檢附】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2.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一份。

  3.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4.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一份。

      5.報名表一份(如附件 1)

   6.切結書一份(如附件 2)。

      7.委託書一份(如附件 3)(如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8.履歷表一式 3份(自行繕造, A4 列印,格式內容不拘,依序裝訂成冊)。

    四、方式:

1.請務必先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後再到校報名。

2.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於上開報名時間內(週一至週五,假日不受理),檢同書面資料及相關證件送達本校,否則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4.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第 1次招考報名資格:須同時具備以下二款。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9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2.第 2次招考報名資格:符合其中一款即可。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非學分證明)。

       3.第 3次招考報名資格:符合其中一款即可。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非學分證明)。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1. 甄選日期:

      1.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9 年 8 月 11 日(週二)上午 9 時起。

      2.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9 年 8 月 13 日(週四)上午 9 時起。

      3.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9 年 8 月 17 日(週一)上午 9 時起。

  1. 應試人員請上午 8時 30 分前帶身分證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1.範圍:藝術與人文領域,不限版本單元,並提供完整教案一式 3份,教具及器材請自備。

     2.時間:每人 10分鐘。 9 分鐘響鈴 1 次提醒。 10 分鐘響鈴 2 次結束。

     3.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1.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2.時間:每人 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之,並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進行。

三、依上配分計算總分,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試

    教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甄選考場唱名 3次未到,以棄權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1. 甄選結果公告:

1.第 1次甄選結果(含無人報名)公告: 109 年 8 月 11 日(週二) 14 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及校網,並通知正取人員。

        2.第 2次甄選結果(含無人報名)公告: 109 年 8 月 13 日(週四) 14 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及校網,並通知正取人員。

        3.第 3次甄選結果(含無人報名)公告: 109 年 8 月 17 日(週一) 14 時前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及校網,並通知正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成績結果於當日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獲正取者,不另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1.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 年 8 月 11 日(週二) 15 時前。

       2.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 年 8 月 13 日(週四) 15 時前。

       3.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9 年 8 月 17 日(週一) 15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人事室處以書面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成績資料,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申請書及委託書請自行繕造。

    四、錄取報到:依本校錄取公告時間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即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jjps.dcs.tn.edu.tw)首頁公告。

  1.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

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3 條、第 14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代理期間,須依學校課程需求,擔任級任或科任課務分配及擔負行政職務或團隊指導,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六、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七、為響應環保,請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到校。

        北上:臺南火車站公車站,乘坐藍幹線至佳里,轉乘藍 1.藍 2.藍 3 。

        南下:新營火車站前公車站,乘坐棕幹線棕 10.棕 11 。

    八、申訴專線電話: 06-7833220*216 (人事室)  信箱: ad8857@tn.edu.tw

    九、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7833220 (總務處)

    十、考試相關事項: 06-7833220 (教務處)

拾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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