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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怡婷 - 學務 | 2018-11-20 | 點閱數: 431

 

 

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07 年 11 月 7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712553818 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 108 年度全國交通安全宣導推動重點:

(一)路口安全-行人

1、等候穿越路口,應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 3 大步。

2、遵守行人號誌-紅燈停綠燈行,秒數不足不急著過。

3、穿越時先左看、右看、再左看,並隨時注意來車。

4、舉手示意感謝及讓我先過。

5、行人穿越道上快步走,不滑手機、不聊天嬉戲。

(二)汽機車:

1、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車道寬(約 3 公尺)讓行人優先通行。

2、汽車駕駛人路口轉彎時擺頭觀看,避免 A 柱遮蔽視線。

(三)避讓救護車-路段中汽機車避讓方式:

1、單車道或同向僅 1 車道,向右緊靠道路右側。

2、同向 2 車道路段,車輛向車道左右兩側避讓。

3、同向 3 車道以上,應空出內側第 2 車道(即中間車道)。

三、札根教育請持續交安四個核心概念: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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