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05562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事宜,請逕與財團法人護理人員愛滋病防治基金會張小姐聯絡,電話:( 02 ) 25317575 ;傳真:( 02 ) 25677585 ; E-mail : napf@ms29.hinet.net 。 三、檢附基金會函文及旨揭活動實施辦法各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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