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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幼灯 - 學務 | 2024-07-16 | 點閱數: 116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7 月 15 日南市衛企字第 1130139726 號函辦理。

二、本次宣導主題:

(一)「落實就醫分流,依據症狀、個人疾病史及健康狀況至診所或醫院就醫,以避免造成急診壅塞及引發院內傳播」;

(二)「為防範 COVID-19 與呼吸道傳染病,進入醫療院所或長照機構請配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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