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申請,請洽教務處~
主旨: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委會) 113 學年度國民 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網路申報自 113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 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 1 )及該會 113 年 8 月 21 日原民教字 第 1130043959 號函辦理。 二、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cip.ntcu.edu.tw /)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貴校公告前項網 址,俾利學生、家長與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 息確保個人權益。
三、依原委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 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本助學 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 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 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 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五、旨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 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 雅美(達悟)、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 雅、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共 16 族。 六、請各校承辦老師務必核對申請人姓名、其父母姓名、身份 證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及勾稽作業 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