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3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04414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市水情燈號橙燈及需注意配合事項,相關說明如下:
(一)為防範減壓供水導致學校蓄水量不足,請學校務必清查學校每日基本用水量、掌握可用水源、學校現有水儲水設備及可儲備水量,提前規劃用水分配調度工作。
(二)請自設午餐廚房學校應每日下班前檢查廚房水塔的儲水及進水情形,並請加強廚工用水觀念,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三)鼓勵各校非民生必須用水可使用回收水,本市安平、安南、官田、仁德、虎尾寮及柳營等 6 座水資源回收中心每日提供放流水並設置取水點開放自由取用,可供不與人體接觸的生活次級用水,例如緊急消防用水、道路防塵、澆灌工作等使用。
(四)請學校停止開放游泳池使用。
(五)學校若為每月用水超過一千度之用水大戶減供 20%用水量。
(六)減壓供水時,抽水馬達耗損更高,容易損壞,請留意抽水設備,及隨時確認水塔儲水量。
三、請學校持續落實節水教育宣導,可參考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網址: https://www.wra.gov.tw/,請學校自行下載使用。
四、檢附經濟部提供各水情燈號地區限水資訊公函及教育部「學校旱災災害應變工作流程(含工作項目說明)」,請學校調整用水方式及規劃應變作為,並請留意本市水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