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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美玲 - 學務處 | 2023-03-23 | 點閱數: 171
本市 111 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非體育類-第一階段申請)已開放申請,逾期恕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 111 年 3 月 2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10305276 號函諒達。 二、申請期限:請於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前將紙本資料免備文逕寄(郵戳為憑)本局蘇俊凱老師收(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民治市政中心 南瀛大樓 6 樓 社會教育科),並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5230)上傳申請名冊。 三、不同類別之項目請整合於同一申請名冊中,檔案名稱:○○國小-學藝表揚申請名冊。 四、目前收件共通性缺失如下: (一)各縣市政府主辦之全國競賽無報教育部或體育署核備文號。 (二)全國賽參賽組(級)別需 5 縣市(含)以上獲得前 3 名或特優(或最高等級)者。 1.所送資料未註明 5 縣市參賽(看不出有 5 縣市、參賽縣市未達 5 縣市)。 2.獲得名次非特優(或最高等級)。 (三)未檢附活動計畫或比賽冊影本。 (四)佐證資料未蓋與正本相符及職名章。 (五)線上填報上傳名冊格式不正確,請上傳.odt 或.doc 檔。 五、檢附作業要點、自我檢核表、申請名冊各 1 份(如附件)。 六、所報名冊待本局審核完畢,另案公布符合接受表揚之學生名冊及相關表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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