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1 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857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在落實三好校園—「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並與品德教育兩者相輔相成,共同為校園注入活水,增進友善師生關係及家長良善互動實質關係,以成就各級校園之希望與願景。
三、請於 113 年 5 月 31 日前踴躍報名參加,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址(網址:
http://3goodness.vnhytrust.org.tw/regler )參閱,或請電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一)聯絡人:楊媛甯小姐
(二)聯絡電話:( 02 ) 2762-9118
(三)電子信箱: purelandshw01@gmail.com
(四)地址: 11087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
四、檢附「第十四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