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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周松美 - 輔導室 | 2023-05-23 | 點閱數: 276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生命教育)實施計畫及 112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指定項目考核表辦理。

二、依上開考核規定校長(含園長)及教職員每學年均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4 小時,研習認定期間: 111 年 8 月 16 日~112 年 8 月 15 日。

三、研習參加對象:

    (一) 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

    (二) 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三) 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愛課網開課日期: 112 年 5 月 19 日~112 年 8 月 15 日。

    (一) 愛課網研習網址:

    1. 校園自殺防治危機應變處理,連結: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64

    2. 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連結: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463

五、請學校統計達成人數及達成率(含本局辦理之實體研習、其他單位辦理之研習或學校自行辦理之研習)後, 112 年 8 月 20 日前於本局填報網站填報號碼: 18327 進行填報,附設幼兒園請統一窗口由學校端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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