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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23 | 點閱數: 426
一、本市第三屆申評會委員任期將於106年3月31日屆滿,依臺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規定,委員由本局局長遴聘教師、教育學者、地區教師組織、本局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請如期推薦貴校教師(其中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得少於三分之二)、教育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俾列入本市第四屆申評會委員遴聘之參考名單。 二、第四屆申訴評議委員任期自106年4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任期二年,無給職,得依規定支給差旅費。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17 | 點閱數: 468
一、本次發卡對象係符合「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或「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強制休假補助費(慰勞假補助費)規定,且編列該補助費預算者;原持有聯邦銀行國旅卡者,不須再換發新卡。106年度起申辦之新卡,聯邦銀行將一律核發附加「悠遊卡」或「一卡通」之「VISA悠遊御璽卡」、「VISA一卡通御璽卡」或「JCB悠遊晶緻卡」,倘同仁原申辦之國旅卡未具悠遊卡或一卡通功能者,可重新申辦。 二、符合前項發卡對象人員,如尚未申辦聯邦銀行國旅卡者,請協助儘速完成申辦手續,以維同仁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權益。 三、檢附106~108年聯邦銀行「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10 | 點閱數: 428
本校106年度優良教師經106年1月10日上午票選,結果如下: 林盟淦11票;吳承恩10票;車益君9票;高于婷1票 故總務主任林盟淦當選本校106年度優良教師   附註: 1.基本條件:服務教職5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累計滿1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服務教職未滿5年:蔡金龍;於本校服務未滿1年教師:蔡金龍、黃麗芬、陳靜筠 2.推薦限制:過去3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105黃桂玲104謝美娥.103賴月英(已於105.08.0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9 | 點閱數: 367
依據教育部106年01月06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56236號函辦理。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4 | 點閱數: 39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50063872號函轉行政院105年12月30日院授發力字第105110102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本案核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旅卡休假補助費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 1、公務人員得申請國旅卡休假補助費超過8,000元者。 (1)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行程,公務人員可於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局)規劃之產品中自由選擇參加,包括: 甲、第1類:參加各機關辦理之團體旅遊。 乙、第2類:參加旅行社辦理之團體旅遊。 丙、第3類:透過旅行社選購「台灣觀巴」及「台灣好行」旅遊服務網站之套裝旅遊產品等。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4 | 點閱數: 417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12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60034045號函辦理。 二、旨揭Q&A上載於人事總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另國民旅遊卡新制觀光旅遊行程Q&A,請至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卡新制專區http://taiwan.net.tw/m1.aspx?SNo=0024167,或國民旅遊卡網站、本府人事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連結下載。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3 | 點閱數: 435
本校105學年度第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紀錄,已於105年12月27日召開完畢。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3 | 點閱數: 434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105)年12月28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65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參閱活動海報(如附件)或活動網頁( https://goo.gl/Wl5a5J)。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3 | 點閱數: 355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旨揭修正措施、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影本各1份。 二、106年1月31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得不適用本措施第5點第1款第2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三、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係先行試辦1年,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滾動檢討,未來旨揭措施將配合檢討修正。 四、交通部觀光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國民旅遊卡新制及「觀光旅遊」之意涵、實施方式等細節所擬具之Q&A,將於近期登載於國民旅遊卡網站(http://travel.nccc.com.tw/chinese/index.htm)。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7-01-03 | 點閱數: 47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27日總處給字第105006337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人事總處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並確保合作醫療院所健檢品質,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為優等以上;花蓮、臺東及離島地區評鑑為合格以上)以新臺幣3,500元規劃健檢方案。適用人員範圍包含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多數特約醫療院所並同意將 服務於公部門的志工納入適用對象。欲使用旨揭方案時,請逕洽特約醫療院所先行預約,並攜帶健保卡、現職服務證或退休證明、志工服務手或眷屬關係證明文書前往。旨揭方案之特約醫療院所及其提供之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27 | 點閱數: 356
一、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4條規定略以,聘僱人員慰勞假日數應於當年度全部休畢;未休畢者,視為放棄。同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有關請假方式,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復查銓敘部104年12月10日部法二字第10440491781號函規定略以,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鼓勵公務人員生育,並考量母體分娩或流產後需時休養,爰補充上開請假規則規定,女性公務人員如遇不可抗力(例如胎兒早產或因疾病治療需要而提前分娩或引產等)而提前於年終分娩或流產,依規定請娩假或流產假致當年度14日以內之休假無法休畢者,...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27 | 點閱數: 350
一、查旨揭原人事局88年7月5日函釋略以,為因應離島之特殊情況,並免影響公務人員至離島服務之意願,同意非因公赴臺之離島地區公務人員,於假滿當日因天候、機場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者,得經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由服務機關衡酌實際情形,以視 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處理。 二、旨揭原人事局88年7月5日函所定得視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處理之情形,僅限臺灣本島返回離島上班,並未及離島返回臺灣本島上班者,惟審酌如發生天候、機場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時,無論臺灣本島返回離島或離島返回臺灣本島上班者,兩者之交通狀況通常均受到影響(例如機場關閉,往返班機起降均受影響),基於一致性之處理原則...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27 | 點閱數: 434
一、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下簡稱人事局)87年12月28日87局考字第029417號書函有關公務人員返鄉省親因適逢颱風來襲交通中斷,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如經機關核實,同意放寬准予停止上班登記之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 二、查旨揭書函規定略以,公務人員於返鄉省親因適逢颱風來襲交通中斷,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上班,考量假日返鄉省親與家人共居,實屬人之常情,且天然災害之發生,係屬不可抗力,如經機關核實,同意放寬准予停止上班登記。 三、復查現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26 | 點閱數: 444
一、教育局105年1月13日南市教人(二)字第1050033237號函諒達。 二、茲考量教育人員心理健康之維護對組織效能提升有一定助益,如能於其遭遇工作、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時給予協助並及時因應危機個案處理,除對組織有正向影響外亦可有效降低校園安全風險,爰特放寬旨揭諮商輔導要點適用對象,將本局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納入。 三、為因應現今社會步調並適時緩解教職員工身心壓力,請各校(園)多加宣導,提供有需求之同仁相關諮詢及利用的管道。 四、惟因教育人員職務性質特殊,為避免影響教學,如申請人依諮商輔導要點第7點第3款於上班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請於無課務之時間辦理。 五、檢附前開諮商輔...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20 | 點閱數: 545
一、本案緣於機關提案,基於假日奉派出差人員之交通路程,已佔用公務人員之法定休息時間,建議放寬准予補休。經本總處函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並於本(105)年11月23日(星期三)召開「研商公務人員於假日奉派公差之交通時間核予補休事宜」會議,業獲致結論如主旨。 二、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3月25日局給字第09700611701號函釋意旨,各機關奉派於假日出差人員之交通路程時間,除工作性質特殊者外(如於交通路程時間仍需執勤),仍不得請領加班費,併予敘明。 三、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3年3月23日八十三局考字第09070號書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告 歐震輝 - 人事室 | 2016-12-15 | 點閱數: 294
一、依臺南市政府105年12月14日府人力字第1051285880號函辦理。 二、考選部訊息: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自106年1月3日至106年1月12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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