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麗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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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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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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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647
主旨:檢送修訂後「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
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乙份(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一、旨揭採計原則業於101年9月17日發布在案,復經「臺南區
102年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6、7、8次會議修正
並決議通過。
二、前開修正重點包括「多元學習表現採計期間」、「競賽項
目採計與計分原則」、「校外服務學習認證單位」以及「
體適能計分原則」等規範,請務必詳參並轉知所屬學生及
家長知悉。
三、旨述採計原則同步登載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htt
p://12basic.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