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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1002 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本案委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網站媒合系統。
執行期程為 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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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5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培訓計畫辦理。
二、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1. 時間: 115 年 7 月 9 、 10 日(星期四、星期五)。
2. 地點:臺南市佳里區佳里國小禮堂。
3. 參加人員:本市已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之教師(含預計 115 學年度辦理外縣市(國教署)換證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教育局保留最後審核權,若報名人數已滿將提前關閉報名。
4. 採網路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於 11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前至 全國特教資訊網研習報名頁面 報名,並請自行確認是否... 觀看完整文章
一、 辦理依據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及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培訓及管理實施計畫辦理。
二、 研習資訊
(一) 日期: 115 年 7 月 30 、 31 日、 8 月 3 、 4 、 5 、 6 、 7 日,共 7 天。
(二) 時間: 9 時至 16 時 10 分。
(三) 地點:本市崇明國中三樓會議室。
(四) 參加人員:
有設置身障類特教班型學校:取得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比率低於 90%(含)之學校教師務必薦派參加,本次比率計算方式說明:以校內 114 學年度身障類班型鑑定評估人員人數除以該校 114 學年度身障類特教...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台灣伊比利斯協會 115 年 4 月 14 日兒童伊比力斯字第 1150000001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伊比力斯(癲癇症)校園照護安全環境,促進伊比力斯友善校園環境與提升學校輔導效益,實現伊比力斯友善校園目的。該協會邀請神經科專科醫師前往各級學校,向學校教師職員工、校護、社工、家長等做詳細且具實用之伊比力斯知能課程『認識伊比力斯校園教育課程』,歡迎各校(園)踴躍申請。
三、倘對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林社工師,電話: 02-28213070 ,電子信箱:台灣伊比利斯協會聯絡信箱。
四、檢附原函及申請辦法(如附件)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