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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遴聘本市第 14 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委員,請設有特教班之學校推薦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家長代表;設有資賦優異班之學校推薦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若未設班學校則無需推薦。
二、請各校依附件推薦表填具相關資料,經核章後於 115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掃描檔上傳至填報系統(第 24149 號)。
說明:
一、依據本局公告第 291258 號諒達。
二、截至目前累積各校常見問題並製成 Q&A 供參,相關 Q&A 詳見附件。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導師特教專業增能及平臺實施計畫辦理。
二、 115 學年度預計優化普特平臺,目前刻正與廠商開會討論中,因涉及平臺功能調整及計畫修正,相關檢核期程將另行公告(包含導師自核、校端審核、線上說明會等),仍請老師先行參加線上研習課程。
三、為落實 CRPD 與融合教育精神,請國中小及公幼之特教生導師於 1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前參加該特教生/幼兒障礙類別有關之研習 3 小時。
(一)研習時數:班級有何種障別的特生,該障別至少需研習 3 小時。如:班級有自閉症學生,導師應參加自閉症相關研習 3 小時;班級有發展遲緩、肢體障礙幼兒,導師應參加發展...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 13 屆第 4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若符合延長修業年限審查原則,請各校相關人員務必轉知家長並提出申請,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辦理期程另行公告。
說明: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 13 屆第 4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旨揭計畫電子檔因超過公文系統附件檔案限制,請至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點選下載,路徑為首頁/鑑定安置/各式鑑定相關資料。
各項鑑定辦理期程,另公告相關附件並滾動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