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兒童文教基金會112年8月18日單親兒111字第046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 23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一)國中組(A):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肆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二)高中職組(B):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捌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三)大專組(C):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一萬貳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三、申請資格:
(一)111學年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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