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育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1年8月9日育字第11111003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者的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罹癌,正在接受治療中或是曾經罹癌,導致家中經濟陷入困難。
(二)申請者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申請者110學年下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德性分數60分以上。
三、獎助金額:
(一)國小組、國中組,每名壹萬元 (每組至多20名)。
(二)高中職組(含五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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